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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写法--范文《窃读记》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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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写法--范文《窃读记》 ⑵“议”:在叙的基础上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来议论,提出自己的见解或主张。【议】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她的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感到敬佩。我想对她说:“你这种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令我敬佩。从现在起,我要向你学习,好好读书,做一个有用的人”。 ⑶“联”:联系实际。读后感一定要联系自身或身边的实际。【联】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如果老师叫我们买或学校要我们买课外书,爸爸妈妈都会尽量地满足我们。而且,我们也可以在学校、在家看书。在家看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坐着看、躺着看、靠着枕头看。渴了、饿了的时候, 书,渴望知识的可贵精神。【议】【联】那个小女孩和我们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的学习环境好多了,有钱买书,却没有想要好好读书,多读好书,多增长积累知识。而我们整天就只知道这儿去玩,那儿去玩,做作业马马虎虎,应付了事,心思没有好好地放在学习上,没有想到读书的重要性。自从我读了《窃读记》这 篇课文以后,我和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一对比,就感到自己有些惭愧,我一个男生竟然不如一个环境条件那么差的女生。在那么差的环境条件下,小女孩都知道,只有读书才能丰富自己,改变自己。我从现在开始,一定要把书读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结】书是打开知识大门唯一 的钥匙,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它指引我们走向美好生活,顽强奋斗,不断进取。小女孩的学习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所以我一定要把书读好。 范文2读《窃读记》有感【叙】以前,在姐姐家翻到一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窃读记》。《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时因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在书店里窃读,窃读的滋味让林海音感到快乐也感到惧怕。【议】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 “急忙打开一本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林海音把自己比作一只饿狼,贪婪的阅读,犹如饿狼扑食,写出了自己对知识的那种强烈的渴求。【联1】将自己与林海音一比,我很惭愧。平时,我们要买对自己有帮助的书,爸爸妈妈会不同意吗?会。他们一听,马上买,一分 钟也不耽搁。可我们会像林海音一样爱书,渴望书吗?有的也只是走马观花或只看头,不读尾;有的也只是家长逼着看;还有的则连看也不看。看!这就是我们与林海英的区别。【联2】我有一个同学:肖世均。他是班里学习最差的一个,作业不做,成绩当然也不会好。老师 见了头疼。我们能说他是弱智吗?不能。他只是不努力,如果他有林海音的一半努力,说不定现在成绩最好的是他。【结】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提供给我们身体所需的物质营养,而读书则能提供给我们丰富的精神营养,这两种营养缺一不可。古今中外的伟人无 不与书结下不解之缘。让我们一起遨游于知识的海洋,与书为友,与书同行吧! 07年卷三31.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B的说法是正确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言外之意,其他企业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所以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07年卷三73.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C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据以上规定,选项AD说法成立,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是合伙企业法所作的特别规定。《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依据该条规定,汪、钱作为普通合伙人,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是对全部债务负责,而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来承担责任。选项B说法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C说法正确,是本题正确答案。但A项的正确性值得商榷:有限合伙的破产只是参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适用,不是直接适用破产法。 07卷三75.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B.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C.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B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本题甲乙丙只能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本题没有说明乙为有限合伙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乙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B的说法是错误的。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应该共同分配、风险应该共同负担,而有限合伙人利润可以不共同分配,但是对风险,合伙企业法第69条没有规定。但是根据第60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所以对于有限合伙企业风险的负担,应该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C的说法本身也是错误的,为本题应选项;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据该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法律教^育网/有限合伙企业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依照第60条的规定,应当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所以D的说法本身是正确的,本题不能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05年卷三63.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答案:ACD解析:选A是因为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在甲丁结婚之前就已存在了,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不选B而选CD.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03卷三16.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是有效行为B.是无效行为C.是可撤销行为D.是效力未定行为 答案:A解析: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故选A. 02卷三48.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AB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本题中A属于第3项,B属于第5项,C属于第4项,D属于第1项,故A、B、C、D都选。 03卷三62.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答案:CD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选C、D项。 06卷三27.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本题选B是正确的。 05卷三29.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B.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C.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D.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由此选C.之所以不选D项是因为既然存在3万元待分配利润,那就意味着没有什么债务可言了。 04卷三30.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本题中丙反对,故丁不是合伙人,不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 03卷三55.甲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飞机失事死亡,其子乙12岁。下列关于乙的权利及其行使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A.乙因继承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乙可以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C.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可以成为合伙人D.乙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答案:BC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06卷三70.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答案:A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此A当选,B不当选。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由此,甲子虽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仍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甲妻和甲子都是甲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的下列行为之一,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本题中甲妻是过失杀死甲,因此并不丧失继承权,在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合伙人。综上,甲妻、甲子都可获得合伙人的资格。故CD正确,当选。 08卷三26.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0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06卷三28.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答案: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古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应选C.对于D项,尽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内部会区分各自的份额,但是这并不能免除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在外部对合伙企业债务所负的连带责任,所以D项是错误的。 08年卷三69.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答案:B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由此,甲仅以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债务,其是有限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A的说法错误;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16条(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C正确,当选;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此,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答案:B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由此,甲仅以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债务,其是有限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A的说法错误;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16条(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C正确,当选;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此,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 08年卷三27.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7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也就是说,丙、丁作为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利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是该法第76条同时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所以本题所述的情况,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丙因为没有第76条规定的情形,所以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08年卷三70.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B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所以A错误,不当选;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B正确,当选;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正确,当选;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D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08年卷三 25.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本题中,甲虽然从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但是对于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B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