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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1:49 发布

最新09-施工组织概论描述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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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夏天,少不了一个热字当头,电扇空调陆续登场,每逢此时,总会想起那一把蒲扇。蒲扇,是记忆中的农村,夏季经常用的一件物品。  记忆中的故乡,每逢进入夏天,集市上最常见的便是蒲扇、凉席,不论男女老少,个个手持一把,忽闪忽闪个不停,嘴里叨叨着“怎么这么热”,于是三五成群,聚在大树下,或站着,或随即坐在石头上,手持那把扇子,边唠嗑边乘凉。孩子们却在周围跑跑跳跳,热得满头大汗,不时听到“强子,别跑了,快来我给你扇扇”。孩子们才不听这一套,跑个没完,直到累气喘吁吁,这才一跑一踮地围过了,这时母亲总是,好似生气的样子,边扇边训,“你看热的,跑什么?”此时这把蒲扇,是那么凉快,那么的温馨幸福,有母亲的味道!  蒲扇是中国传统工艺品,在我国已有三千年多年的历史。取材于棕榈树,制作简单,方便携带,且蒲扇的表面光滑,因而,古人常会在上面作画。古有棕扇、葵扇、蒲扇、蕉扇诸名,实即今日的蒲扇,江浙称之为芭蕉扇。六七十年代,人们最常用的就是这种,似圆非圆,轻巧又便宜的蒲扇。  蒲扇流传至今,我的记忆中,它跨越了半个世纪,也走过了我们的半个人生的轨迹,携带着特有的念想,一年年,一天天,流向长长的时间隧道,袅09-施工组织概论描述 建设工程产品:工业、民用、交通、市政、公共建筑物或构筑物等。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产品生产的特点。(1)建设工程产品在空间上的固定性决定了其生产的流动性。(2)建设工程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生产的单件性与明显的地区性。(3)建设工程产品的体型庞大决定了其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和高空作业多。(4)建设工程产品的复杂性决定了其生产的复杂性。9.1概述9.1.1建设工程产品及其施工特点8/24/20212 (1)工程项目建设程序(2)工程项目施工程序9.1.2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承接任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8/24/20213 1.技术2.物质准备3.劳动组织准备4.施工现场准备5.施工场外协调准备9.2.2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技术准备⑴了解扩大初步设计方案⑵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⑶调查分析原始资料⑷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准备⑴做好施工场地的控制网测量⑵保证“三通一平”⑶建造施工临时设施⑷组织施工机具进场⑸组织材料进场⑹进行有关试验、试制⑺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劳动组织准备⑴建立工程项目组织机构⑵确立精干的施工队、组⑶组织劳动力进场⑷做好交底工作物资准备⑴工程材料准备⑵构(配)件和制品加工准备⑶施工机具准备⑷生产工艺设备准备施工场外协调准备⑴材料加工和订货⑵施工机具租赁或订购⑶做好分包安排,签订分包合同8/24/20217 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施工的预期目标和施工条件,选择最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以此为核心编制的指导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其任务是对拟建工程在人力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上,做出全面而合理的安排,进行科学的管理,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预防安全事故的目的。9.3施工组织设计8/24/20218 (1)体现建设工程产品及其生产特点(多样性、复杂性)(2)体现工程施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占投资比例大)(3)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生产计划、施工企业的投入产出、企业现代化管理)9.3.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8/24/20219 1.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1)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以一个投标工程项目为对象,施工条件设计)(2)施工组织总设计(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对象)(3)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分部(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1)统一规划和协调复杂的施工活动(2)科学地管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3)使施工人员心中有数,工作处于主动地位9.3.2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和作用8/24/202110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程、方针和政策;(2)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遵循全责的施工程序、施工顺序和施工工艺;(3)符合现代化管理原理,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组织有节奏、均衡、连续的施工;(4)优先选用先进施工技术,科学确定施工方法;认真编制各项实施计划,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达到预期的要求;9.3.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和依据8/24/202111 (5)扩大预制装配范围,提高建设工业化程度;充分利用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率;(6)科学安排雨季和冬期施工,尽可能保证全年施工的连续性;(7)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中的振动、噪声、粉尘和垃圾等污染;(8)优化现场物资储存量,合理确定物资储存方式,尽量减少库存量和物资损耗;(9)尽可能利用永久设施和组装式施工设施,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建造量;科学地规划施工平面,减少施工用地。8/24/202112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1)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等)(2)国家和地区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定额标准等资料(3)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4)技术经济条件(地区建材生产情况、交通运输、资料供应、水电、生产生活基地设施等)(5)施工合同(质量、工期、四新要求、技术经济指标)(6)劳动力、机械设备及其他资源条件及施工单位的技术状况和施工经验等。8/24/202113 1.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方案(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平面图(5)主要技术组织措施(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施工组织总设计、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9.3.4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8/24/202114 方案---效果?<---(动态管理)9.3.5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检查和调整8/24/202115 工程资料反映综合管理水平、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的必备条件,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1)基建文件工程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竣工验收(2)监理资料(设计、施工监理。监理管理、记录、验收等)(3)施工资料(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测量、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记录、工程管理与验收)(4)竣工图(真实反映实施结果的图纸)9.4工程项目资料的内容与存档9.4.1工程资料的含义8/24/202116 1.编制要求(1)原件(复印件+原件单位章;不得使用传真件)(2)字、章等要求(3)电子资料(打印+手签)(4)纸质和声像载体(实施中形成、收集和整理)(5)齐全、完整、清晰、整洁(满足缩微及扫描的要求)9.4.2工程资料的编制与组卷存档8/24/202117 2.组卷存档要求(1)按照单位工程组卷(2)分类组卷(基建、监理、施工、竣工图)(3)顺序组卷(封面、目录、文字及图纸、备考表和封底)(4)多类工程资料排序(同类资料:自然形成顺序、时间顺序。不同类资料:工程类别、工程性质、工程进展先后等顺序排列)(5)分装(文字资料、图纸资料应分装,混装时不可混订)8/24/202118 9.5.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9.5.2施工招标及投标9.5建筑工程招标投标8/24/202119 1.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招标人(业主、发包人、建设单位、甲方)就拟建工程公告或邀请有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争并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承包人的经济活动。投标:投标人(承包商、承包人、施工单位、乙方)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投标书,通过竞争取得工程承包资格的经济活动。2.招投标的特点(1)程序规范化—按《招投标法》—2000年1月1日(2)双方必须编制招标投标文件(不同于委托承包)(3)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原则。9.5.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8/24/202120 3.建设工程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范围。4.建设工程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邀请不限定的投标人)以各种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要约申请)不分国家、行业、地区。2)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数量不小于3家。适用于保密工程,专业性强的工程及其它由于时间、经济原因不必公开招标的工程。8/24/202121 8/24/202122 1.施工招标1)施工招标的发包范围全部工程招标—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招标—不同单位工程分别发包。特殊专业工程—特殊设备、打桩等。2)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施工图预算计价—施工单位(投标人)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单位(招标人)计算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9.5.2施工招标8/24/202123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对招标工程的综合说明工程概况、(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工期;技术要求等)(2)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要求、计算方式要求。(3)投标须知时间、地点约定(会议、开标等活动安排)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4)评标标准和方法包括综合评标法和最低合理价格法。(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奖惩条款等。8/24/202124 4)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实质性要求的响应(2)拟派出的各类人员简历、业绩;拟使用的机械设备。5)投标文件的送达—截止时间、签收。检查密封情况、写签收记录、不得提前开启。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进行。8/24/202125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划分8/24/202126 建设项目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XXX工厂办公楼宿舍楼土建工程暖通卫生工程车间工业管道工程电器照明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土方工程楼地面工程混凝土工程穿线工程配管工程灯具工程人工平整场地人工回填土(夯填)人工挖地槽(坚土,2米以内)…………………………8/24/202127 主讲人《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讲座 大家好!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务工维权知识讲座。愿大家通过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是否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同样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的哪些行为已经被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做到:(1)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上述情况。(2)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目费用。(3)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4)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要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如何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依法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工伤、生育保险费只有单位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一般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理程序。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间限制吗?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