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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3:00 发布

最新肺功能检查及其临床应用10.15讲课用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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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检查及其临床应用10.15讲课用 非呼吸功能:(生物活性物质代谢)呼吸功能:(气体代谢)通气功能(包括肺容量)换气功能(弥散功能、血气分析)呼吸动力学(呼吸中枢、呼吸肌肉)特殊检查:气道反应性、支气管舒张剂吸入试验通气/血流比、运动心肺功能肺功能 肺功能检查的意义(适应症)1、判断呼吸困难的原因;2、对肺、气道疾病的早期诊断;3、判断病变部位;4、评估疾病的病情严重程度及预后;5、评定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法的疗效;6、评定肺功能对胸腹部手术的耐受力;7、评估劳动耐受力和劳动强度 一、慢肺活量检查英文项目中文名称正常值(实际/预计%)VT潮气量≥80%BF呼吸频率MV每分通气量≥80%ERV补呼气量≥80%IC深吸气量≥80%VCMAX最大肺活量≥80% VC肺活量深吸气量IC潮气量VT一、慢肺活量各指标认识肺总量残气量补吸气量功能残气量RV补呼气量ERV 二、用力肺活量(流量-容积曲线)英文项目中文名称正常值(实际/预计%)FVC用力(最大)肺活量4.13L或≥预计值80%FEV11秒量3.65L或≥预计值80%FEV1%FVC1秒率≥75%(实际值)PEF峰流速(最高呼气流速)8.38L/S或≥预计值80%MEF75用力呼气瞬间流速≥65%MEF50用力呼气瞬间流速≥65%MEF25用力呼气瞬间流速≥65%只要两个指标正常、异常容积流速 流速(S/L)容积(v)0FEF50FEF75FEF25呼出50%肺活量时的瞬间流速PEF最高呼气流量,与FEV1密切相关。 不同流量-容积曲线的意义正常人慢阻肺病人限制性可变胸内型气道梗阻可变胸外型气道梗阻固定型气道梗阻 三、最大分钟通气量检查英文项目中文名称正常值(实际/预计%)MVV分钟最大通气量≥80%MVV的临床意义1、MVV可反映通气功能的储备能力,因而可用于胸腹部外科的术前评估。虽然其准确性不如运动心肺功能,但因操作简便,费用便宜,特别适用于基层医院。2、MVV>70%预计值时,手术是安全的;MVV>50%预计值可以考虑手术;MVV<50%预计值应尽量避免;MVV<30%应作为手术的禁忌症。(临床肺功能---朱蕾) 最大分钟通气量(MVV)单位时间内以尽快的速度和可能深的幅度重复最大自主努力呼吸所得的通气量Time(12Sec)容量(l)容量(l)5010012 四、气道阻力检查(脉冲震荡)英文项目中文名称正常值Zat5HZ呼吸总阻抗与R5相似Rat5HZ总气道阻力<150%预计值Rat20HZ中心气道阻力<150%预计值Xat5HZ周边弹性阻力>[预计值-0.2KPa/(l.s)]Resonantfrequency共振频率<10HzRcentral(Rz)中心阻力Rperipheral(Rp)周围阻力 四、气道阻力检查(脉冲震荡)英文项目中文名称正常值Zat5HZ呼吸总阻抗与R5相似Rat5HZ总气道阻力<150%预计值Rat20HZ中心气道阻力<150%预计值Xat5HZ周边弹性阻力>[预计值-0.2KPa/(l.s)]Resonantfrequency共振频率<10HzRcentral(Rz)中心阻力Rperipheral(Rp)周围阻力 支气管舒张试验 适应症常规通气功能检查提示气道阻塞情况时(如FEV1、气道阻力增高),均应做支气管舒张试验。禁忌症对支气管舒张剂过敏者,禁用该舒张剂 注意事项:1、检查前停药:沙丁胺醇需停用>4小时;异丙托溴铵需停用>8小时;氨茶碱需停用>8小时;沙美特罗替卡松需停用24小时;吸入激素需停用>12小时;口服激素需停用>48小时;抗过敏药(氯雷他定)需停用>12小时。2、检查前停食物如茶、咖啡、可口可乐、巧克力6小时。 阳性的意义:气道阻塞存在可逆性。①哮喘:由于气道粘膜水肿、痰液堵塞等因素,也可能呈阴性结果。②COPD:也可呈阳性结果,但是舒张后FEV1/FVC仍<70%。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①用药后FEV1变化率较用药前增加≥12%,②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92.6计算公式=(预计值×用药后%÷100)-用药前实际值=(2.63×72%÷100)-1.4=1.89-1.4=0.49L=490ml 肺功能常用指标(1)FVC(用力肺活量):最大吸气至TLC位后以最大的努力最快的速度作出呼气肺活量达RV位的容量。FEV1(第一秒量):最大吸气至TLC位后1秒内的快速呼出量FEV1/FVC(一秒率)MMEF、MEF、FEF25~75%(最大呼气中段流量):在F-V曲线上计算获得用力呼出肺活量25~75%的平均流量PEF(最高呼气流速):呼气峰值流速 肺功能常用指标(2)FEF50%(V50)、FEF75%(V25):用力呼气50%(或75%)时的瞬间流速FIVC:用力吸气肺活量FEF50%/FIF50%:50%VC时呼气流量与50%VC时吸气流量之比TLC(肺总量):尽最大可能吸入肺部的气体总量RV(残气量):尽可能呼气后肺部剩余的气体量DLco(CO弥散量):经肺泡间隔进入肺毛细血管的CO量MVV(最大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每分钟最大通气量 肺功能评价(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气道阻塞或狭窄而引起的气体流量下降。FEV1,FEV1/FVC、MMEF、MVV均下降;TLC和RV可增高原因:*气管支气管疾患:气管肿瘤、狭窄等;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大泡*其他原因不明的如纤毛运动障碍 肺功能评价(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肺体积受限引起的肺容量减少VC(FVC)、TLC、RV等均下降原因:*肺脏变小:手术切除后,间质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肿瘤,矽肺等*胸廓活动受限:胸膜积液,增厚,粘连,胸廓畸形*胸腔受压:腹水,妊娠,肥胖等*呼吸肌无力:膈肌疲劳,肌无力,肌萎缩,营养不良等*单侧主支气管完全性阻塞 肺功能评价(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兼有阻塞和限制性因素的存在VC下降,FEV1/FVC、流量、MVV均下降;TLC和RV无增高。原因:*慢性肉芽肿疾患:结节病、肺结核*肺囊性纤维变和支气管扩张*矽肺、煤尘肺*充血性心力衰竭 肺通气功能障碍分类FVCFEV1FEV1/FVCRVTLC阻塞性-/限制性/--//-混合性?? 肺功能损害程度:(三级分法)轻中重VC(FVC)79-7069-50<50FEV179-6059-40<40FEV1R%74-6059-40<40MVV74-6059-50<50MMEF、V25、V50、V75<65%为异常 流速容量正常阻塞限制混合不同类型通气功能障碍的流速容量曲线RVTLC 内科应用评价肺功能损害的程度,性质:诊断气道阻塞的部位:小气道功能早期疾患大气道阻塞器质性改变判断预后:FEV1<0.8升呼衰、肺心(外国)?(中国)指导治疗:扩张剂吸入试验治疗前后肺功能比较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激素治疗) 外科应用术前肺功能检测(1)手术(尤为胸腹部)后肺部并发症危险度的评估麻醉中危险度的评定对承受肺组织切除能力的预测手术后人工辅助通气的预测(延期停用呼吸机) 外科应用(2)支气管舒张试验:舒张后FEV1应>2.0和50%预计值PEF:排痰能力胸科手术(综合分析:年龄,性别,一般状态,术式)FEV1>2.0或50%pred,安全MVV>70%pred安全69-50%考虑49-30%避免<30%不能PaO2<50mmHg不能术后FEV1预计值应>0.8L 术后肺部合并症危险度评分总得分评估:0分=轻度,1~2分=中度,>=3分=重度 如何阅读肺功能报告单对照预计值观看实测值,应重视实测值/预计值%一般实测值/预计值%≮80%即为正常,理由是预计值的回归方程个体间差异5%(P<0.05),个人重复性误差5%,工作人员间误差5-10%,仪器间误差5%同一病人治疗前后的差异>10%即有临床意义通气功能障碍的类型:分三大类a.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任何导致支气管内径狭小,使气道阻力↑均属此类,如支气管炎,哮喘,慢阻肺,肺心病等b.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任何导致肺或胸廓扩張受限制的疾病均属此类.如肺间质疾病,胸膜病变,肥胖,妊娠,神经肌肉疾病c.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上述两种障碍同时存在 1.肺容量的临床意义(选主要的简述)肺容量:是在不同的解剖位置测定一次呼、或吸气时的肺容积是静态的变化.見下图潮气量(VT).深吸气量(IC):IC是指在平静呼气后作最大吸气所能吸入的气量.补呼气量(ERV):是在平静呼气后用力呼气所能呼出的最大气量.肺活量(VC).残气量(RV):最大深呼气后肺内剩余的气量.肺总量(TLC)=VC+RVTLC=肺总量VC=肺活量深吸气量功能残气量残气量↑呼气基线吸气储量呼气储量潮气量 1a.直接测定的肺容量VC:肺活量IRV:吸气储量(补吸气量)ERV:补呼气量VT:潮气量呼气末基线:RV:残气量-无法直接测定=FRC(功能残气)-ERV 1b.肺容量的临床意义(选主要的简述)1.肺活量(VC):=IC+ERV。临床判断以实测值占预计值的%为衡量指标。个人同一时间内重复性误差:P<5%.正常男性约3470ml,女性约2440ml.VC诊断分级标准:肺活量占预计值百分比>80%者:正常,60-79%:轻度降低,40-59%:中度降低,<40%:重度降低2.残气量(RV):最大呼气后,肺内剩余的气量.肺限制性疾患残气量减少,阻塞性疾病残气量增高3.功能残气量(FRC):平静呼气后或在PEEPi水平时肺内所含的气量=ERV+RV4.肺总量(TLC):由VC+RV构成。正常人RV/TLC%一般<35%,但老年人可达50%肺总量减少:肺部或胸廓限制性疾病肺总量增加:阻塞性疾病5.RV%(残气/肺总量%):占预计值的%>10%即判断有肺气肿 阻塞性肺气肿的判定RV/TLC(%)平均肺泡氮浓度(N2%)无肺气肿轻度肺气肿中度肺气肿重度肺气肿≤3536-4546-55≥562.474.436.158.40平均肺泡N2%:是吸纯O2,7分钟后原肺泡N2%=79.01%被纯O2冲洗,稀释至最低的N2%.曾作为气体分布指标,现不用! 2.通气功能的临床意义通气功能是肺容量加上时间因素,随呼吸运动进出肺的气量和流速。凡能影响呼吸频率和呼吸幅度的生理、病理因素(如病人用力与否,工作人员操作认真度)均可影响通气功能。1.每分钟通气量(MV)是指静息状态下,每分钟呼出或吸入的气量=VT×BF(呼吸频率),因糸坐位检测,数值变化较大.静卧位所测:>10升示通气过度,<4L示通气不足2.用力肺活量(FVC)是深吸气后以最大用力、最快速度所能呼出的气量。正常人FVC=VC,有气道阻塞时,FVC1.2升,若<1.2胸外手术禁忌.一秒率(FEV1%)其正常值大于75%.判断通气障碍性质-阻塞性通气障碍:FEV1%,FVC均减小(<70-60%)-限制性通气障碍则增加(FEV1%>80%).FEV1%=FEV1/FVCx100 2b.通气功能的临床意义最大呼气中期流量(MMEF):将FVC曲线起始至终止两点平均分为四等分,取其中间2/4段(MEF75→MEF25)的肺容量与其所用的呼气时间之比所得之值,見下图MMEF=AB/CD单位:L/sec。MMEF反映的是呼气的非用力部分,至一定程度用力时流量恒定不变,流量的↓大小取决小气道的直径,反映了小气道气流阻塞.比FEVF1,FEV1%能灵敏地反映小气道阻塞情况. 2c.通气功能的临床意义4.最大通气量(maximalvoluntoryventilation,MVV):是以最快呼吸频率和最大呼吸幅度呼吸1分钟取得的通气量。测定时间一般取12s,乘5取得。有人以FEV1×35或40来计算MVV,与实测的MVV可能偏小或偏大-MVV决定于胸廓,气道,肺顺应性,和呼吸肌力量等综合因素,注意人为误差-正常男性约104+-2.71L,女性约82.5+-2.17L-占预计值%低于80%为异常.-阻塞性障碍MVV↓;-限制性障碍MVV正常或↑.MVV占预计值<40%即为气急阈 2d.通气功能障碍在参数上的分型:阻塞性限制性混合性FEV1%↓↓N或↑↓MVV↓↓N或↓↓VCN或↓↓↓↓气速指数<1.0>1.0=1.06.通气功能不全分级:VC或MVV占Pred%FEV1%基本正常>80>70%轻度减退80-7170-60%显著减退70-5160-41%严重减退50-21<40%呼吸衰竭≤20 谢谢! 劳动合同法初探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您准备好了吗? 案 例一2007年10月10日,红星机械厂招聘了王新从事车床学徒工,工资为包吃住每月500元。工厂安排一师父对王新进行了岗前陪训5天,并收了王新200元的作为培训费,口头说明王新做满了2年就可退还。2008年2月9日,王新的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工,工厂与王新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主要条款规定了工作内容和每月固定工资1200元,还规定王新合同期满后3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合同由工厂行政科保留,未发给王新。王新在工厂每周工作六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晚加班2个小时,有时赶货时还要通宵工作。工厂规定每月10日发前个月工资,王新每个月都可以领到1200元。王新于2009年2月9日提出辞职申请,次日厂长批准了王新的辞职。结算工资时,厂长说王新未提前30天辞职,属于违约,就扣了王新2009年1月份的工资作为代提前通知的费用。剩下的2月份工资要到4月份才可来领取。王新很生气,找了律师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王新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要求工厂支付工资不足额部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费。王新的做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红星机械厂在招聘用工过程存在哪些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注:当地的最低工资是850元(含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施后的趋势:企业用人成本将提高,人力资源规划和规范用工,将提升到企业重大日程。 用工制度要求规范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关系确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订立时间: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1、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法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法定的排除情况:劳动者不愿意订立;劳动者不存在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40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定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年休假);(六)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和加班费);(七)社会保险(可转移性);(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合同中未规定上述内容的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约定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竞业禁止 合同形式1、用人单位(公章)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各执一份。(劳动局的鉴定是自愿的)未发给劳动者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试用期限的法定条件: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4、试用期工资:大于当地最低工资(上海840,江苏85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专业培训与竞业禁止专业培训: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订立服务期后,劳动者违约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逐年分摊。竞业禁止: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超过2年,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以上情况外,合同中不得约定违约金。 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假身份证、文凭)(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 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案例:劳动者主动加班,企业可以不给加班费 工资形式(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1、月 薪:2、计件制:3、超定额计件制:4、计时制:5、非全日制小时工资:6、年薪制:7、分红制: 劳动合同的企业方解除(一)1、协商一致(36条)(员工申请辞职时,可以不给补偿金)2、企业可以单方解除(39条,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者提供虚假证明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的企业方解除(二)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0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的企业方解除(三)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能力问题)、第四十一条(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提出)1、无理由解除(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补偿金)2、法定条件解除(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需法定机关确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法律责任1、支付补偿金情况:1)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36条),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企业批准,是否要补偿?2)劳动者法定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8条)3)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能力问题,40条)4)裁员(41条1款)5)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44条第1项)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破产)第五项(吊销执照、关闭、解散)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补偿金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数额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法律责任3、赔偿金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 例二某工厂实施计件工资,员工多劳多得,工厂中有很多外来员工,均住在厂区中,每天晚上员工都自动去车间加班。工厂只是按计件给工人发工资,某工人辞职后,要求工厂补发加班费,工厂是否应当支付? 案 例三某企业与其会计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月薪2000元,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请问员工是否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 2007年10月10日,红星机械厂招聘了王新从事车床学徒工,工资为包吃住每月500元。工厂安排一师父对王新进行了岗前陪训5天,并收了王新200元的作为培训费,口头说明王新做满了2年就可退还。2008年2月9日,王新的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工,工厂与王新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主要条款规定了工作内容和每月固定工资1200元,还规定王新合同期满后3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合同由工厂行政科保留,未发给王新。王新在工厂每周工作六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晚加班2个小时,有时赶货时还要通宵工作。工厂规定每月10日发前个月工资,王新每个月都可以领到1200元。王新于2009年2月9日提出辞职申请,次日厂长批准了王新的辞职。结算工资时,厂长说王新未提前30天辞职,属于违约,就扣了王新2009年1月份的工资作为代提前通知的费用。剩下的2月份工资要到4月份才可来领取。王新很生气,找了律师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王新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要求工厂支付工资不足额部分、工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费。王新的做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红星机械厂在招聘用工过程存在哪些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注:当地的最低工资是850元(含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 规范用工,规避法律风险 保护自身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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